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境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10-29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7〕5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北方工业大学境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2026年度,学校计划资助在校生(含留学生)赴境外参加学习与交流活动,主要用于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所产生的差旅补助、项目费用补助等,报销流程参照我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注:本资助项目原则上仅用于资助学生参加学习和交流期限在2周以上一学期以下的境外学习项目。

二、申请资格

1. 奖学金项目资助学生范围包括:

(一)在申请及派出期间均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定向生暂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暂不包括正在国外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及非学校公派留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暂不包括前往国外实习的学生;

(四)获得中国政府其他类别公派出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或其他政府或组织类似奖学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项目的资助。

(五)获得本校其他类似奖学金资助出境交流学习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2. 参加奖学金项目学生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须达到相关项目要求;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

(六)已被学校境外交流学习项目录取。

三、申请材料

1. 《北方工业大学境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截止到申请日期前的学习成绩单

3. 境外学习交流项目录取通知书

4.《北方工业大学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或《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国外学习总结

6.有效签证(复印件)

7.机票发票或项目费用发票

8.学习证明(复印件)

四、评选日程安排

1. 11月12日前,学生本人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11月13日前,各学院汇总学生所有申请材料和《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后,提交至国际学院,《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3. 11月23日前,公示最终资助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 奖学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事项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7〕55号)要求执行。

2.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自行办理签证。未能获得签证者及未能出国学习者,资格自动取消。

3. 未经学校书面批准而擅自改变学习计划,须全额退还资助金额。

4. 派出前或派遣期间有违犯中国和派往国家或地区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退还资助经费。

5. 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国外学习任务的学生,应依照相关规定向学校退还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6. 未尽事宜,请咨询国际学院。

联系人:

陈颎怡(企业微信同名) 电话:88803237  邮箱:jiongyic@ncut.edu.cn

办公地点:敦品楼401室


国际学院

                             2026年10月29日


版权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国际学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   邮编:100144

电话:010-88802805     传真:010-88803581 E-mail:admission@ncut.edu.cn